下班的时候光线和风都很合适。我像个有预设程序的机器人一样把手伸进了我的优衣库月牙包里,摸到那盒被我电脑充电线挤压变了型的烟,我无奈地想起来这已经是我背自己心爱的电脑来公司服役的第二周。

一个月多前的深夜,小区门口便利店老板娘从秘密仓库里给我翻出来的双爆,现在看着就好像Met Gala那天Tyla手里握着的沙漏一样,漏着漏着,只剩下一根。想大抽一根,又觉得这种无病呻吟的自毁会顺带破坏了这拂面的清风。空气那么干净,我也那么干净,也许今后我不必再去糟蹋它们。Is this the day I quit smoking for real?我忍不住这样想。就在差不多一个星期前我刚想明白:人生就是用一个瘾去替换另一个,咖啡烟酒食色,我倒是开始期待下一个瘾会变成哪个。

用脑过度、连微信消息都不想回的我,反倒给今天这样似有若无的夕阳保留了最后一丝耐心。想到了自己用了好长一段时间的bio,就是“professional sunset chaser”。我真的很热爱夕阳,它给我带来的情绪价值甚至超越了世上任何一个人——请想象,持续照耀了我们十小时的太阳,在与我们挥手道别的时分毫不吝啬地把温柔的光线洒向四方,橙色粉色蓝色,像天女的水袖垂了下来,被晚风撩起、铺陈、飞扬;请想象,太阳一步步走远,盖上触不可及的云层做的毯子,躺进彻彻底底的山峦做的床;请想象,它在我辗转反侧或选择暂时地坠入睡眠时,也在地球的背面挂念着我,然后永远准时回到我眼前。

尽管我知道它的命运和所有行星一样,在我消逝后的无数个日夜,它燃烧、倾尽、坍缩、死亡,尽管那时我们都会不复存在,但在当下,每个太阳离开的柔情时分,我不必脆弱,因为它会回来。它一句话都不必说,它会一次一次地回来。于是每个傍晚我都抬头,痴呆地望向那些飘摇闪光的水袖,向它们投射我的敬畏,用镜头捕捉它们的反光。在暧昧光线的照耀下,我像坨被紫外线消好毒的猪肉,浑身散发出幸福健康的粉红,有时我紧紧地靠在男人坚如磐石的肌肉上,有时我抓握着她那双纤细发黄的小手,有时我只是一个人拿着手机或相机去拍摄,然后一个人回到家写作,用千千万万种形态,我安然地迎接宁夜,企盼朝阳。这像一种生理反应的确切,一种宗教的虔诚。

上了班之后我和傍晚的关系变得逐渐生疏,就像我和前夫好端端地突然没了爱意,就像我和今天的夕阳,我突然连个支撑生活的瘾都不再有。其实每天只要过了六点我的眼睛就不再看得清楚了。夜盲、近视、散光,还有阴翳般永恒覆盖在虹膜之上的泪水,让六点后的我成为了合格的视障。六点就像是,《灰姑娘》里那午夜的钟声,敲响后,我的世界成为卸下眼镜后的狼狈模样。我享受这般雾里看花水中望月的特权,六点后的世界本就该蒙上一层卸不掉的粉色薄纱,它让移步换景变得浪漫,让所有决策变得危险。

几个月前我在网上看了篇简短的博文,一个陌生的女孩在没有人关注的简书平台上书写自己对男友的爱意,她细腻的笔触捕捉了他们相处的许多瞬间,她说爱是醒来后看到的、熟睡的爱人脸上挂着的一根他漂亮的睫毛,她说爱是,“我起夜回来时,你那只早已伸开、准备怀抱我的臂膀”。这些陌生的私密的爱的瞬间像一块滚烫的烙铁印上了我的大脑。感受到了疼痛,我开始流泪,却怎么也想象不出他们的温柔。我只能想象出他在半梦半醒的混沌中失去防备的模样,也许阳光下的他坚不可摧,可太阳离开后的他,竟然也和所有脆弱的人一样,被切开口子潺潺流淌。

傍晚后的决策,就是很危险,不是吗?基本的入睡行为,就是一种危险的决策:我把自己的身心交付给黑暗,交付给下沉的乳胶床垫,交付给无垠真空,交付给不再有规则与参照的梦境,交付给只有当下这一刻才真实的、一个对我来说会保持永恒陌生的人,我像一个被许多线绳牵引起来的提线木偶,可我根本不知道我在被谁操控。亲密,爱情,脱落的睫毛和伸展的臂弯,在真理一样的太阳面前显得那么阴暗。

我已经忘了在睡梦中被亲吻是什么感觉。我也许常常被上文描述的私密的爱意吻醒,我记得那些滚烫的呼吸、柔软的或厚或薄的嘴唇、一次或多次的亲吻,它们被短暂地镌刻在我的额头、脸颊、脖颈、锁骨,《英国病人》里我们喜欢的身体部位。但印象中我没有一次对此感到感激。在睡梦中被吻醒,又能算什么托举和救赎吗?它只会给我的心划拉出更多开放式伤口,让我在晦涩、窒息、无声的黑夜里做没有人瞩目听闻的挣扎。如果现在的我要像那位陌生的女孩一样去记录爱意,我还能写下些什么?

我的豆瓣总是以不规则地间歇收到提醒,偶尔有网友给我那些在不知道何处留下的评论点了赞。点进去看到那条评论,我又总是会恍惚半天:这是我什么时候写的?写下这些内容的真的是我吗?我真的想写这些吗?最近的提醒,来自我看完15年BBC Channel 4播出的男同性恋优质剧集《黄瓜》的讨论里留下的评价。

【SPOILERS】剧情讲到中年的Henry有一个多年的伴侣Lance,因Henry自身心理的问题,他从跟Lance在一起至今都不愿意做爱,两人的感情虽然牢固,但Lance却还是想要些新的体验。Lance疯狂地爱上了一位性感的bi-curious的男性Daniel,为了这位火辣魅惑的人,Lance火速地和Henry分手,也为Daniel做了许多小丑之事,Daniel也乐在其中:他要他干嘛,他就干嘛。可在Lance终于等到他梦寐以求的机会和Daniel约会、两人回到房间准备亲密时,Daniel的同性恐惧伴着暴力急性地发作,他挥起落地灯一把砸向了Lance的脑袋,一瞬间Lance满头淋漓血流,惊慌的眼睛闪过走马灯,然后就这样死去。在展现走马灯的蒙太奇里,Lance的世界像正在进行甩干工作的滚筒洗衣机,疾速、斑斓、没有逻辑,可Henry突然出现在混乱中,他横躺在白净的床上,背后是清晨的阳光,他温柔地安静地看着Lance,然后Lance的世界又一次陷入黑洞般的混沌。

我在讨论里评道:

闪回应该是死前走马灯吧。闪回的记忆里所有人都愁容满面,场景快速闪过混乱不堪,只有在Henry那里才是平静而绵长的,而那一段记忆里Henry也并没有说过任何有意义的话,但偏偏就是这个阳光明媚的温柔瞬间被Lance牢牢记住了。那个时候Lance才掉下泪来,意识到他再也没有办法跟他最爱的人在一起了,然后才很快就失去意识了。这一段真的好,几年前看到这里哭得像傻子,今年再看还是觉得很催泪。希望大家都能珍惜眼前人啊。

这是我什么时候写的?写下这些内容的真的是我吗?我真的想写这些吗?如果现在的我要像那位陌生的女孩一样去记录爱意,我还能写下些什么?

这是我19年9月写的,那时我才经历罢了澳洲的情感重创、差一点点就被严重的抑郁吞噬,前夫与我复合,我和他住在一起。写下这些内容的真的是我,那时我意识到如果我期待的死亡就在当下来临,我混沌世界里唯一的安静,我世界里多出来的那个日日都会回来的太阳,所以我真的想写这些,因为我爱他。如果要现在的我去记录爱意,梦醒时分我看到的,只有每天早上躺在我枕边担心我是不是死了的桂红糖,和她身后干净的,日日回归的太阳。

现在的我不再有能力记住任何“温柔瞬间”。我唯一信任的当下,我眼前明明有那么多值得我随之信任的事,可我却不再愿意相信任何一个枕边人。

偶尔因点赞而重新被推送到我面前的那些我写下的文字,竟成为了我拾起过去的每一个自己的方式。这样想来,写大文章小段落,是不是也像拍胶片?在那些我与世界联通的瞬间里,字符把我们印刻成册,随后它和许多照片一样被时日洗刷褪色,偶然的一日它重新出现在我的面前,每一段文字里的我都那么年轻,那么莽撞,又那么陌生。就好像几年前被失恋的抑郁填满的我,几年前被热恋的爱意填满的我,一年前被找工论文的焦虑填满的我,几月前被欲望和失望填满的我,和如今这个被缺憾和无聊填满的我相比,每个我都陌生起来。

我继续背着心爱的电脑来上班,背负逐渐致命的重复,在阴湿的楼梯间和床铺中悄悄地诉说我挥之不去的无尽喜爱,重新扮演起一个正常的人。原来无聊是介于欲望和缺憾之间的动荡,是五月蜀地上,这些形似的夕阳。